昆明市发改委将主持进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具体标准的价格听证,并经昆明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昆明市政府日前印发了《昆明市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明确将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对象分为4类: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以及城市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家庭房屋装饰、装修等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及其他废弃物的建筑垃圾,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方式。
家住白马小区的林阿姨早就开始关注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的问题。她现在和其他城镇居民一样,每月每户缴纳5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说收费要上调。我希望幅度不要太大,涨个两三块比较合适。”林阿姨表示,出于垃圾处理的需要上调价格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希望不要超过每月10元。而对已经购买了一套新居的蒋小姐来说,她最关心家庭房屋装饰、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收费。如何收费?是否需要定点投放?都是蒋小姐关注的问题。(完)
来源: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