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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和:高房价弊端多 影响和阻碍城市化进程
2008-06-23 

  昆明2010年要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高房价弊端很多,不仅留不住人才,而且影响和阻碍城市化进程,形成不良循环。”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在11日召开的昆明市城市住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通过5个加快和降低,使发展型要素向昆明富集,到2010年,在全昆明构建起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降低百姓进城居住“门槛”

  仇和提出的5个加快和降低分别是:加快房地产开发进程特别是低保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包括拆迁安居房的建设进程,降低百姓进城入居“门槛”;加快市场建设和物流建设进程,降低百姓进城入市“门槛”;加快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进程,降低百姓进城就业“门槛”;加快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和民营医疗事业发展进程,降低百姓进城入学、就医“门槛”;加快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进程,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门槛”。

  

  中小户型商品房要占70%以上

  

  “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让市民买不起大的可以买小的,小的也买不起就去租,如果还是租不起,就由政府来保障。”仇和指出,要强化建设管理,确保住房发挥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注重统筹兼顾,推进住房保障失业全面发展。加大中小户型商品房建设,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要占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要达全市商品住房开发总量的2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不过度集中,以配套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新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必须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加快住房保障机制的“四个转变”:由补贴供方转向补贴需方,由定点供应转向自主选择,由实物补贴转向货币补贴,由暗补转向明补。

  

  新开发商品房须配建15%经适房

  

  据悉,昆明市将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严厉查处囤积土地行为。对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开工、竣工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将记入黑名单,实行一定的政策限制。对非法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扰乱市场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实行严厉的政策限制。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和价格申报制度。严肃查处发布虚假广告、捂盘惜售、哄抬价格、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所有的房地产开发都必须严格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及控制性详规。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开工、竣工;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作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一个前置条件,新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中,必须配建不低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15%的经济适用住房。

  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仇和表示,对中低收入群体、失地农民、下岗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同样要予以重视和解决。他要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政策、因地制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促进人居和谐。

  要强化政府住房保障的职能,让困难群众通过政策支持住得上房,健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体制机制和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结合当前低收入家庭聚居的空间分布特点,逐步改善城中村、旧住宅区居民和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会议要求,对各县(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县(市)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在住房保障工作中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责任。(编辑:杜艾虹)
 

  

  

  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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