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第八个全国残疾预防日宣教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以来,我省制定《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等政策文件,顺利实施《云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重点开展“五大行动”预防残疾,残疾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
我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省级层面建立健全了云南省残疾预防工作协调机制,对标《行动计划》细化了相关省级职能部门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职能职责,重点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疾病致残防控、伤害致残防控、康复服务促进“五大行动”。
通过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加强对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的普及。2021年至2023年,全省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均在80%以上。
通过开展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2023年,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达94.33%、95.47%,全省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为99.5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4.02%。
通过开展疾病致残防控行动,重点加强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及职业病致残防控,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目前,全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州(市)覆盖率为100%,县(市、区)覆盖率达69.77%;全省360余万名0—6岁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免疫规划类疫苗1035万余剂次;地方病患者管理率为100%。
通过开展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
通过开展康复服务促进行动,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前,全省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中有97%设立康复科独立科室,87.93万名残疾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保障人群,84.70万人次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全省129个县(市、区)均实现持居住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支持残疾儿童异地康复,3.01万人次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
编辑:徐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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