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0kV德宏至兰城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保发改基础〔2023〕198号)、《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500千伏德宏至兰城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德发改字〔2023〕200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500kV德宏至兰城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云电规划〔2023〕3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号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结合省能源局对该项目的审核意见,经研究,现就500千伏德宏至兰城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3-530000-04-01-267761)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500千伏德宏至兰城线路工程项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该工程的建设将满足德宏地区富余电力送出,满足保山地区负荷发展需求,保障区域供电安全。省发展改革委原则同意建设500千伏德宏至兰城线路工程项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建设地点
德宏州盈江县、梁河县,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腾冲市。
三、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500千伏德宏变电站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1个至兰城变电站500千伏出线间隔。
(二)500千伏兰城变电站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1个至德宏变电站500千伏出线间隔。
(三)500千伏线路工程
1.新建德宏—兰城单回500千伏线路,线路全长约125千米。
2.500千伏大盈江四级至德宏站外改造线路,大盈江四级—德宏500千伏线路在德宏变电站的出线间隔调整至与“至兰城变电站”间隔同串,新建线路长度约1千米,按单回路架设。
(四)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为48716万元。工程资本金比例为20%,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其余资金向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工程经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评审评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请项目业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该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500kV草铺扩变扩建主变等5个工程补充纳入“十四五”电力规划的复函》(国能综函电力〔2023〕36号)
(二)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保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保稳评备字〔2022〕019号)
(三)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梁河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情况回执单》(2022第04号)
(四)中国共产党盈江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盈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情况回执单》(2022第9号)
(五)《南网能源院关于500kV德宏至兰城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南网能源院评审〔2022〕4号)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八、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九、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1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500千伏德宏至兰城线路工程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500千伏德宏至兰城线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8日
编辑:陈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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