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

云南省医保领域首个专项规划发布

来源:云南日报讯 日期:2022年02月09日

  ● 到2025年 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 报销比例稳定在85%和70%左右

  近日,省医保局、省总工会、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在云南省“十四五”专项规划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对《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解读。《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医疗保障制度将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发展17项指标(3项约束、14项预期),在国家规划基础上云南省增加了“大病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基层医疗机构支出占比”2项指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参保质量更高;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5%和70%左右,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左右,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到27%左右;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到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到5类以上;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70%以上,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80%以上,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可办率达100%;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基层医疗机构支出占比由目前的15%左右稳步提高,鼓励更多病人留在基层,促进分级诊疗,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和促进分级诊疗。

  《规划》强调,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2021年启动调价以来,云南省已将涉及中医医疗服务项目65项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占比为39%,平均调增幅度达47%。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傣、彝、藏等民族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对原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不予支付的183个诊疗项目中涉及中医及民族医的21个项目纳入云南省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医药机构定点结果互认,对涉及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

  《规划》对实现全国医保一张网做了安排。国家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全部落地,17个统筹区如期全面上线医保信息平台,“纵向一根线、横向一张网、全省一盘棋”的信息系统搭建完成,实现了医保人的历史夙愿。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实现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过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让更多新药好药更加可及。通过精准识别、分类救助保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措施,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让重大疾病保障更加有力、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降低。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实行医保经办服务一站式、一窗式办结。全省全面推行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推动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码上办”“视频办”,让群众多样化需求更加有保障。

    

 

编辑:陈云

作者:陈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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